释义 |
合同履行后应该注意防范哪些风险 一、注意诉讼时效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的中断:催收(注意保留证据:书面快递方式邮寄并保留签收回执)、部分履行、重新确认等,中断的法律效果:重新计算。 二、注意财产保全,以防止诉讼完毕后无法执行。 三、注意及时对账、及时完善资料、及时回收货款。 如:由于时间、空间原因导致证据不完善的,可事后补充。如送货单可要求事后补充签名、坚持对账、完善财务制度。 四、注意对方经济状况的变化。 如发现对方的经济状况恶化,则应尽快通过催收、诉讼等方式回收债权。不要等到清盘时再催收。 五、业务往来的所有资料都要保留好 对方资料可以为我方所用:对方的支票可以查询帐号。对方的一些书面往来,可以作为对方对某些事实的认可的证据。因此,作为公司,在书面往来的时候也要十分慎重,不要轻易认可某些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否则容易被对方作为证据使用,处于被动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