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办吗 |
释义 | 结婚证必须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的说法正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为夫妻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一、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这属于非法的行为,未领结婚证属于同居的关系,国家对同居关系是不提供法律保护的,如果是事实婚姻,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一、事实婚姻特征如下: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 二、婚姻登记的流程如下: 1、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其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4、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总而言之,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需要注意国家现实对事实婚姻的条件。如果只是办了婚礼,并没有申请办理结婚证,也就是没有领结婚证,然后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在一起,这种情况不受法律的保护。 二、起诉离婚后想要结婚应该怎么办理 法院起诉离婚后,想要结婚的,应当携带以下证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法院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书。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结婚程序有哪些 结婚的程序如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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