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劣迹证明,其实就是无违法犯罪证明。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居民因办理相关事项需要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常住户口地公安派出所书面申请。申请人有正当合理的理由,且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禁止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受理。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应当及时核查相关档案、计算机系统信息,1个工作日内据实出具该居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要求办理《未受刑事制裁检索证明》的,本人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理,经核查相关档案、计算机系统信息、指纹系统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出具本人《未受刑事制裁检索证明》。 在派出所和刑警支队办理均需本人前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