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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一方死亡后财产怎么分
释义
    离婚一方死亡后财产分割:离婚后夫妻双方不再具有法定权利义务,不能相互继承对方财产。所以对一方死后财产的分割,有遗嘱的,遗嘱指定人继承,没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法定继承顺序中的配偶指一方死亡时的现任配偶)。
    一、丈夫死亡了婚前财产归谁
    丈夫死了,婚前的房屋应属于其个人财产,继承时不需要先将一半分出给配偶,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确定的继承人和继承方式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均等继承,如果继承人中存在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对其适当照顾。
    二、配偶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
    首先需要确定遗产数额,夫妻一方死亡的,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的财产为死者遗产,对于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分割,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分配规则: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三、配偶死亡房屋该如何过户
    配偶死亡房屋过户程序略有不同:
    1、夫妻一方死亡时,有遗嘱的夫妻一方死亡,有遗嘱的,原属于配偶的一半财产赠与;
    2、夫妻一方死亡并留有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别人。夫妻一方死亡并留有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别人的,受赠人需要转让赠与的,健在的一方应配合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应携带所需资料和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3、夫妻一方死亡但未留下遗嘱的,夫妻一方死亡但未留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财产所有权和补偿。协商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和继承公证。要求房屋的继承人携带所需材料和公证书原件到房屋管理局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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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6: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