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费是按户还是按人头 |
释义 | 不是按照户口,也不是按照人头,是按照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 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过拆迁安置费是按户还是按人头算,拆迁安置费跟房屋拆迁补偿费是两种不同的补偿项目,实际上房屋拆迁安置费并没有固定的计算方法,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安置费补偿标准的。 拆迁补偿的方式是: 1、金钱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 2、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损失。 3、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的农民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损失。 拆迁补偿面积计算如下: 1、有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以权证记载的为准; 2、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3、一般的拆迁的面积是以实际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作为标准的,所以如果是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的话或者是没有记录面积数的情况的话,是需要现场测量的,一般的是在居住面积的范围内日进行测量的。 综上所述,房屋征收补偿不是按照户口补偿,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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