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养父母与养子女不能结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一、禁止近亲结婚有哪些内容 禁止近亲结婚有下列内容: 1、禁止近亲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有这些情形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结婚条件和禁止要件有什么 结婚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 4、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麻风病未治愈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禁止结婚的要件如下: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三、不予登记结婚的情形有哪几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予登记结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