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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住院陪护人员补偿标准
释义
    一、工伤住院陪护人员补偿标准是什么
    1、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接受治疗的,护理人员的护理费用根据工伤职工的自理能力确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进行支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进行支付。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进行支付。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陪护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均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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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2: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