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有: 1、解除合同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的,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是指当发生法律规定时,一方有权行使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可以解除合同条件的有: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4、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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