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温假是国家规定的吗? |
释义 | 高温假不是国家规定的。 在中国“高温假”一般是由各地方和单位视具体情况自行规定的;我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对高温假作出相应的规定;高温假标准根据温度不同有所不同。 高温假放假条件: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综上所述,高温假指的是但当日最高气温达到某一温度以上时,单位应根据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停工等方式,缩短劳动者的连续作业时间,有些持续高温地区,单位会放一周左右的假期来躲避高温。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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