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手续流程 |
释义 | 出售房屋的卖家需要携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已婚情况下)、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房屋的买家需要携带身份证件以及复印件、户口簿,当事人需要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亲自签字。证件及资料带齐以后要到公证部门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然后到房产交易登记办理过户手续。之后还要到税务部门缴纳房产买卖产生的税费,出售房屋的卖家需要缴纳的有税、个人所得税、土地税等。买家需要缴纳的有契税。其他没有规定缴纳对象的费用是房屋交易费用、房屋评估费用、登记费用。办理完过户手续,等待十几个工作日,买家拿着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变更手续,缴纳工本费,然后领取新房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 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 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该条的意思是,未经登记取得登记 证书,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登记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经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 所有权及他项权利的转移,属于非法转让,不具有法律效力。”此条也明确表 明,登记为土地权属变动的成立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 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 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此处的“应当”应理解 为强制性规范,说明房地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成立要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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