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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如何补办?
释义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再发行程序:
    (1)向某乡镇土地管理所提交土地使用证的再发行申请
    (2)当地有关部门派人确认自发证明书是否维持现状和扩张等情况
    (3)有关部门确认后,需要报告说明遗失状况
    (4)根据当地土地管理所的要求带资料再发行。集体土地票丢失后,再处理所需的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用地证明书的家与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要提交住宅照片。原土地使用证明书、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字协议和街道证明书。
    2、登记声明原证书丢失无效的报纸、单位或村委会证书。
    3、法人证明书或法人代码证明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属于公司所有权的需要提交此资料)。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有很多擅自转让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必须慎重对待,尽量避免相应的法律风险。国家《土地管理法》对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有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具体来说,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或租赁用于非农业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获得建设用地的企业破产、合并等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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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6: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