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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补领机动车登记书办理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
    办理材料: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属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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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0: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