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道路交通法的相关法律依据有什么? |
释义 |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在道路交通管理中,道路(以下简称“道路”)的定义与我们一般意义上的道路有所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定义,“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这里的解释是对道路的狭义解释,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一般意义上的道路都可以成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道路”应具有公众通行的特征。《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维护的是具有社会性的公众通行场所内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因此,在法定“道路”范围以外的道路或其他场所的交通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等不受其规定的交通规则和原则的规范。 南京交通法礼让行人的相关法律依据有哪些? 1老年人、残疾人:提前减速慢行,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2儿童:提前减速,必要时停车避让。 3聋哑人、盲人:不可用喇叭催促,应降低车速,耐心等待,安全避让 4精神失常的人:本着人到主义的精神,设法低速缓慢绕行 5负重物的人:应缓慢行驶通过并注意重物位置 6雨天行人:主义其动向,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交通法赔偿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态等,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验或者鉴定。检验或者鉴定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道路交通法的最新条款是什么?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但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这当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精神,但由于目前国家并未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此后就依据中国道路交通法规定的最新赔偿标准。 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有哪些法律依据 非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赔偿内容有: 1、不触犯刑律的非道路交通事故 对不构成犯罪的,交巡警部门负责接处警,勘察事故现场,固定有关证据,分析事故原因,综合作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最初受理的单位应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出现纠纷时,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不组织调解工作,直接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触犯刑律的非道路交通事故 交巡警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共同负责接处警,负责事故现场前期处置工作,勘察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固定证据,交巡警部门向派出所、刑侦部门提供《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析事故原因,同时根据案情发展情况及案件性质,及时移交刑侦部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应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处罚,追究肇事者相应的刑事责任。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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