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家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
释义
    公务员等级一览表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5: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