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什么病可以申请病退 |
释义 | 可以办理病退的重大疾病: 1、心功能长期在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2、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3、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4、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5、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6、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7、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 8、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9、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10、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 一、交通事故伤残一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一级鉴定标准是: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植物状态、极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四肢瘫、截瘫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2、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5、胸部损伤致: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 6、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7、肢体损伤致:三肢以上缺失、二肢缺失,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二肢缺失,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一肢缺失,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二、特殊门诊异地报销可以报销吗 可以报销的。参保人员长期在外地居住且办理了异地安置登记手续,或因病情需要且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备案; 在外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病种医药费用,可凭发票、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各统筹地区应将以下特殊病种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特殊病种包括: 1、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康复治疗); 2、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 3、肝脏、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4、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5、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病变之一); 6、冠心病; 7、脑血管意外(包括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康复治疗; 8、血友病; 9、精神分裂症; 10、肺结核; 11、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脑及血液系统并发症之一); 12、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3、肝硬化(失代偿期); 14、苯丙酮尿症(PKU限0-14岁); 15、帕金森氏病; 16、肺心病(出现右心衰者); 17、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Ⅲ级); 18、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 19、类风湿性关节炎;20、慢性活动性肝炎; 21、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2、多发性硬化症; 23、重症肌无力; 24、肝豆状核变性; 25、多发性骨髓瘤; 26、系统性硬化病; 27、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 28、垂体瘤; 29、克隆病; 30、癫痫; 31、慢性心力衰竭; 32、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 33、泛发型银屑病; 34、慢性丙型肝炎; 35、儿童脑瘫康复治疗(1-7岁); 36、肺动脉高压; 37、地中海贫血; 3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39、恶性肿瘤晚期恶病质(家庭病床); 40、植物人(家庭病床); 41、晚期血吸虫病; 42、尘肺病; 43、普瑞德威利综合症(小胖威利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但各统筹地区原来已经享受的特殊病种患者,可按原待遇标准继续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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