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驾驶证行驶证补办
释义
    

法律主观:
    


    机动车行驶证是允许机动车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坏的,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提交材料:1。填写《机动车牌照申请表》;2、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3、属于补充。换发行驶证的,还需要返还未丢失、丢失或损坏的部分;4、代理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7:5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