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撤诉二审又起诉了可以重审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中,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否可以上诉,要看在发回重审之前原审是一审还是二审。若原审是一审的话,在发回重审之后,对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但要是原审属于二审,这个时候对于发回重审的判决、裁定就不能上诉,不过却可以依法申诉。如果一审原告败诉,后原告上诉时,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重审后原告仍然败诉,原告如果要进行上诉,依法应当准许,中级法院必须受理。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二)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三)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四)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 一、民事上诉后的情形有哪些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什么是撤诉? 撤诉包括撤回起诉、反诉和撤回上诉。撤诉是当事人的一项民事诉讼权利。 在一审程序中,从人民法院立案起至宣告判决前的任何阶段,当事人都有权用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申请撤回起诉或者反诉。申请提出后,是否准许撤诉,则由人民法院决定。对于因规避法律而撤诉,或者撤诉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的,人民法院有权不予批准。 在二审程序中,从上诉人提交上诉状起至宣告判决之前,上诉人有权申请撤回上诉。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裁定。遇有下列情形,一般不宜准许撤回上诉:1、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应当予以纠正的;2、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裁判,应当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3、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如果同意撤回上诉,势必侵犯被上诉人的合法利益的;4、双方当事人在上诉期内都提起上诉,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一方当事人撤回上诉的,不应准许。对于准许撤回上诉的,当事人一般不得再行上诉。但是,如果还未过上诉期,当事人仍有上诉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按撤诉处理:1、原告(包括上诉人,下同)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2、原告是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出庭。因此,如果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叉不委托代理人的,也可按撤诉处理。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而又提起反诉的,对反诉可按撤诉处理,对本诉可进行缺席判决。4、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按撤回起诉或者反诉处理的,当事人可再行起诉;按撤回上诉处理的,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一条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