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鉴定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的确定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1、组织器官部分缺损或者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并造成较明显影响; 2、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3、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 4、工作与学习能力下降; 5、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伤残的,残疾辅助器具费,也属于应当赔偿的范围,具体的赔偿数额可以协商确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等级 下面呢我将针对现行医疗事故的鉴定等级问题,为大家做简单介绍。目前我国对于医疗事故鉴定的分级标准主要是依据2002年发布并开始试行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该规章根据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同后果,将医疗事故分为一级到四级四个大类标准。其中,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为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为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是三级医疗事故,而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属于兜底性的标准规定。每一项大类标准下还分为甲、乙、丙等各等级,并有相应的列举式规定。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该标准划分出的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是与伤残等级一至十级相对应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第一条 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本标准。 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当按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具体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 本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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