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公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提高警惕注意发现以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 2、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 3、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 综上所述,在我国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的机构为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公安机关。这两个机构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