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养别人孩子,需要到什么部门办理,手续,要孩子出生证明和孩子亲生母亲姓名吗? |
释义 | 领养朋友的孩子需要的条件和手续如下:1、收养人书写的收养申请;2、提供可以证明收养人经济条件的凭证,如工资证明、银行流水等;3、收养人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要开具证据,收养人确实有收养要求;4、收养人的体检证明,有抚养孩子的条件;5、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6、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送孩子亲生父母需要办理出生证明吗? 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申请办理出生公证的,应当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孩子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 1、两个月内的向新生儿出生的助产机构提供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 2、超过两个月的需向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提供母亲分娩单位出具的病历信息复印件(盖公章)及《出生信息登记卡》(盖公章);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3、超过当年申办,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报落户证明》。无《未申报落户证明》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只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没有离婚和别人生孩子可以办理出生证明吗 可以进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没有结婚证的孩子出生需要办理出生证明的手续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育。非婚生育的孩子出生证明是不需要结婚证的,只需要父母其中之一的身份证就可以办理出生证明。并且,非婚生育的出生证明孩子是要跟母亲姓的,上母亲这边的户口,如果要跟父亲还要做一次亲子鉴定才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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