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办理,需要的费用 |
释义 | 一、离婚房产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离婚房产证改名字需要的手续办理如下: 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单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二、离婚房产证改名字需要的费用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费用如下: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3.登记费80.00元; 4.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5.工本费20.00元。 三、离婚房产证改名字需要多久 夫妻离婚分割房屋后,需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申请后30天内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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