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个伤残等级如何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 |
释义 | 首先,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受害人对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及责任大小,可以根据过程程度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2)侵权人对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 3)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伤残等级与伤情造成的痛苦程度); 4)侵权人的赔偿能力; 5)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因此,不同地区的法院支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会有所不同。 实践中,十级伤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3000~5000,而杭州地区普遍为5000元。当然这是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如果自己对事故的发生也承担一定责任的,如承担次要责任的,那么一般对方承担的精神损害为5000元×70%=3500元。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再来说有多个伤残等级的情况。根据《浙高法民一〔2013〕5号》的解答,多处伤残且伤残等级不同的,以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为基数,属二级至五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附加指数4%;属六级至十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附加指数2%。存在一级伤残时,其它等级被吸收,不再计算伤残赔偿附加指数。附加指数合计不超过10%,赔偿指数合计不超过100%。 因为精神损害直接与伤残等级相关,因此浙江一些法院在计算多个伤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也用到了附加指数。 比如余杭法院有个案子,一个九级伤残,一个十级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判了(10000+5000×2%=)11000元。 其中,第二处伤残的计算,六级到十级都是按5000×2%来算的。 当然,其他地区,又有不同计算法的,如有采取就最高的,也有采取直接相加的。 一、多个伤残等级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 C=Ct×C1×(Ih+∑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式中符号含义: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Ct:伤残赔偿总额,按其中最高一个级别计算。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Ih: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一个的伤残赔偿指数(比例),用百分比(%)表示,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对于上述计算公式的通俗表达为: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二、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伤残10%; 二级基数×年限×90%;二级伤残9%; 三级基数×年限×80%;三级伤残8%; 四级基数×年限×70%;四级伤残7%; 五级基数×年限×60%;五级伤残6%; 六级基数×年限×50%;六级伤残5%; 七级基数×年限×40%;七级伤残4%; 八级基数×年限×30%;八级伤残3%; 九级基数×年限×20%;九级伤残2%; 十级基数×年限×10%;十级伤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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