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货车超载百分之百以上扣6分。货运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处罚款2000元,扣6分,同时可扣留车辆。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罚款200元,扣3分,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百分之三十未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500元,扣6分,超过百分之五十未达百分之百的,罚款1000元,扣6分。 超载判定标准是什么: 1、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2、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3、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