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人继承财产时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直接由遗产偿还,或者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再由遗产管理人对其债务进行处理。 一、遗嘱执行人应当怎么确定 遗嘱执行人一般应当由被继承人确定,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 二、怎样确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确定是遗产管理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 三、遗嘱没有被执行人怎么办 遗嘱没有执行人的处理方式如下: 1、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2、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3、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