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资理财公司作为资金管理机构,在合同期内未能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合同中双方有约定责任范围及免责情形,则按照约定执行。同时,如果投资理财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投资者遭受了实际损失,投资者也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其损失金额及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程度,并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履行义务的内容,包括按照约定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价款、承担违约责任等。 第一百四十六条 当事人约定合同中的责任范围及免责情形的,按照约定执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律、行业标准和合同的习惯。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五条 证券发行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七十六条 在证券市场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二)泄露客户保密信息或者违反客户委托的投资目的或者限制意见进行交易的; (三)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以上法律依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契约等综合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