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的处罚: 1、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并处以最低责任限额应当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 3、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按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该及时退还机动车。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