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股票质押是有时间限制的,期限的长短根据双方在质押合同中的协商期限为准。股票是股份的书面凭证,股权是股东基于股份而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以股票质押的,一般是指以股权质押,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汇票、本票、支票;
 债券、存款单;
 仓单、提单;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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