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质押要存在债权债务。质押股权的,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股权质押,是指质押人以其股权为质押标的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股权质押担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安全和质权人的切身利益。因此,设立股权质押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