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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不解除劳动合同吗
释义
    需要和公司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可以选择签订新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也可以选择不签订,但是与公司进行沟通。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话,员工可以自动离职,如果是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内离职,员工不会有公司对离职的经济赔偿金
    一、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办
    员工擅自离职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员工擅自离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员工擅自离职的后果如下:
    1、劳动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3、擅自离职的,用人单位没有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如下:
    1、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
    2、故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
    3、以及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等情形。
    总之,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
    二、递交离职申请以后公司可以在不到离职日期辞退吗
    递交离职申请以后公司不可以在不到离职日期辞退。
    递交离职申请以后,离职日期是双方协商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的,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很多公司无法二次入职吗
    具体还要看单位和本人情况。
    根据正常手续,当事人离职,即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或封存,并办妥交接手续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也就解除了,如果要重新入职,和新的员工是在同一起跑线,需要按照入职程序,即求职、面试、审核、培训、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
    但是由于当事人是原来的员工,对于之前在单位的表现和情况,单位有一定的了解和记录,所以再次选择原单位,单位通常会了解当事人原来离职是何原因,本人之前的表现,个人技术和对单位的奉献或者态度,以及为什么要重新入职等等,通过认真的审核和评估,从而确定是否再次接纳当事人。而单位这样做,无论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因此,当事人离职后,如果要回原单位入职,首先要确认自己的求职条件和目的,将自己合理的理由、工作态度、内心想法等等,坦诚地与单位招聘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必要时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料,如情况说明、资格证书、未来工作思路或者计划,以增加重新入职的成功率。
    但是如果之前是因为自动离职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在单位表现不好、不能胜任工作甚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被开除或劝退的,再次入职的成功率一般不大,这种情况,当事人最好先反思自己,再考虑是否继续求职。本人作为曾经负责人事招聘的管理人员,在与同行的交流中,通常这种情况,绝大多数的单位很难接受这种返聘的员工。
    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者选择单位,单位也选择劳动者,彼此是双向选择,也是平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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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