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来解除劳动关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已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还能维权。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者纠纷,依旧是可以维权的,比如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支付工资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发工资不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合同签订的工资与实际支付的工资不符,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二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 如果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说明双方通过协商,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变化,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量加大,劳动者不会有意见的。单位既然已经向劳动者发放了工资,也不会有什么异议的。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估计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劳动者有异议。如果没有代扣养老保险金、代扣个人所得税等特殊情况以外,用人单位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合同上约定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补足工资,劳动者一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二可以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三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定会得到解决的。 二、劳务派遣工生病被辞退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三、工地上扣工人罚款合法吗? 关于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有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就是公司法、工厂法,也可以说是公司制度、工厂制度,员工违反了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制度扣罚工资。这毕竟没有严重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只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时候,劳动者才能依照劳动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劳动者自己违犯劳动纪律,就不要幻想用劳动法说没有规定可以扣罚工资的条款。其实,用人单位,只要符合劳动法,他们的规章制度就是合法合理的,劳动者必须遵守。什么是违反劳动法呢,比如,延长劳动时间不给加班费、劳动条件恶劣等等。不是这些错误的话,用人单位是遵守劳动法的。劳动者如果不同意扣罚工资,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只能这样了。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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