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每年对强制腾房的次数通常是多少? |
释义 | 法院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在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在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时间需要扣除;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需经上级法院批准;如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并由上级法院决定执行期限和执行法院。 法律分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强制腾房期限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拓展延伸 法院对强制腾房的执行频率如何评估? 法院对强制腾房的执行频率评估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首先,法院会考虑该地区的房屋拆迁政策和法律规定,以确定是否存在合法的强制腾房情况。其次,法院会分析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强制腾房案件数量,以了解执行频率的趋势。此外,法院还会考虑社会反馈和公众舆论对强制腾房的态度,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意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法院可以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和方法,如年度强制腾房案件数量、执行时间和效率等,以评估执行频率。这样的评估有助于法院及时调整执行策略,保障公平正义,并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 结语 法院对强制腾房的执行频率评估,主要基于房屋拆迁政策、案件数量、社会反馈和政府指导等因素。评估指标包括案件数量、执行时间和效率等,以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如超过期限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可责成原法院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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