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复婚的时候,双方当然需要带上离婚证。复婚就是指,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或者经过法院调解、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以后,选择恢复原来的婚姻关系,重新登记结婚。换句话说,复婚不仅仅是恢复原来婚姻关系的意思,还意味着双方重新登记结婚。因此,复婚也需要符合法定的结婚要件。 一、复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这说明双方的感情还并未完全破裂,或者当初离婚只是冲动,又或者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复婚时除了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需要带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外,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然后双方当事人亲自同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经复婚登记,自行同居,是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的,也不受法律的保护。 二、民法典双方复婚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如果男女双方都想要复婚的,应当带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情况以及离婚记,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办理登记后婚姻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以重新恢复婚姻关系。同时婚姻登记机关收回离婚证,重新发放结婚证。如果未办理婚姻登记而只是重新同居,法律不承认其婚姻的效力。 三、民政局可以撤销离婚证吗? 离婚登记办理之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因此,民政局不能撤销离婚证。如果离婚后后悔的,可以重新办理结婚登记。离婚并不像结婚。结婚如果生效了,需要双方都同意才可以离婚,所以需要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