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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查证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
释义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查?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查?
    1、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
    (1)查询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可以查看债务人申请授信时或授信检查时提交的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查找债务人的对外投资、存货、应收款项等。
    (2)可以到人民银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查找债务人的银行帐户或存款。
    2、行动建议:
    (1)对方恶意转移财产,但自己又没有什么办法进行查询时,可以委托律师来进行证据搜集。
    (2)律师可以到房产、土地登记管理部门查找债务人的房地产。
    (3)此外,还可以到人民银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查找债务人的银行帐户或存款。
    二、债务人恶意逃债怎么办?
    1、债务人恶意逃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是申请支付令。
    除此之外,若是债务人有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请求法院撤销需要满足的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
    将可以撤销的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限定再如下范围:债务人放弃债权的行为,债务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
    有害于债权,是指因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其清偿能力的减少,以至于无法满足债权的要求给债权的实现造成了损害,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断标准。否则,即使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处分行为,但其资力雄厚,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
    (4)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转让行为必须都具有恶意。
    撤销权将被撤销的标的行为分为无偿行为和有偿行为。在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中,只要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至于债务人是否有主观恶意,则非所问。
    因无偿行为的撤销,仅使受益人市区无偿所得的利益并不损害其固有的利益。在“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况下,虽未对债务人的主管状态作要求,但债务人自身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足以表明主观上存在恶意。债权人得行使撤销权则必须是“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即受让人知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受让人知道该情形”而为之,亦足以表明受让人主观上存在恶意。倘若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则为善意,债权人对其手行为不享有撤销权。
    (5)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其债权为限。
    即只要撤销权结果能够使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以保全,使债权人的债权完全实现,债权人就不能再对债务人的其他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
    (6)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再法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权利消灭。
    有些债务人为了不履行还款义务,会实施财产转移行为。债权人发现对方实施了恶意逃债行为之后,可以采取合法的方式确定债务人具体是将财产转移到了什么地方。如果自己没有办法调查,也可以委托律师调查,但提出委托请求后,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律师费。
    借钱不还债务人的财产由谁去查
    一、借钱不还债务人的财产由谁去查?
    可以请求法院调查取证,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属于个人隐私,除了法院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没有调查权。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供哪些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需查封、扣押的财产信息;
    3、相当于财产保全价值的财产担保资料;
    4、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5、法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应当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3、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四、债务人不还钱法院立案后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五、债务人不还钱一审判决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确认债务人有债务清偿能力的才能通过司法途径讨债,虽然债务人的财产由法院去查,可是法院不会主动介入调查,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该主动向法院提出申请,而且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是需要交费的,在债务纠纷中因为客观原因无法自行取证的,都能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如何处理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财产转移行为。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能否撤销?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能否撤销?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能否撤销?
    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哪些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范围?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三、针对恶意转移财产的当事人会进行哪些处罚?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债务人如果出现了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意味着有故意逃避责任的行为出现,也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行为,对于债权人的财产安全将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和威胁,因此债权人是可以选择向法院要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法院会依法受理案件并给出判决结果。
    债务人死亡还可以去还债吗
    一、债务人死亡还可以去还债吗?
    可以,债务人去世的,应该用债务人的遗产还债。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债务人死亡遗产继承人不还钱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四、债务人死亡遗产继承人不还钱法院立案后怎么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五、债务人死亡遗产继承人不还钱的法庭辩论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债务人去世并不代表债务关系一定会消亡,正常情况下债务人死亡还可以去还债,比如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丈夫去世以后妻子有还债义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有遗产,遗产继承人拒绝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到遗产继承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可以怎么处理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对于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法律规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对方该怎么处理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该内容由 苏湖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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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