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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疾险拒赔“搭桥”疾病,是否需要提供更多医学证明?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有权决定是否理赔。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患的疾病不在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或者被保险人提供的医学证明不足以证明其患病情况,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申请复查或者提供更充分的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核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说明不予支付保险金的理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复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应当提供证明债务的证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第十二条:医疗保障基金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费用的收费、核算、结算和支付。
    总结:在申请重疾险理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充分的医学证明来证明其患病情况符合保险合同规定。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申请复查或提供更充分的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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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3: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