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私有房屋买卖程序如下。分别为:1、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成立;2、接受审查,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3、立契,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双方办理立契手续;4、缴纳税费,买卖双方应缴纳手续费;5、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应持房产买卖合同,到产权管理部门换取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