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工资问题,拨打110是否能够解决? |
释义 | 劳动者遭遇老板不发工资的情况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中包括辞职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仲裁。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支付拖欠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老板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10的,但多数情况下打110也没什么用。如果是欠了工资,或者没有准时发工资。员工是可以立即辞职,并且找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七十七条#160;【工会监督检查的权利】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五条#160;【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结语 合理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工资支付,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若遇到老板不发工资情况,劳动者不妨采取以下措施:立即辞职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仲裁。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可依法监督用人单位,并责令支付拖欠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7条和第85条,劳动者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并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用人单位若未依法支付,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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