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买房写一方名属于共同财产么? |
释义 | 属于,婚内买房写一方名字一般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银慎空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锋瞎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孝蠢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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