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欠的钱没有欠条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补写,其中应当写明欠款的具体数额,还款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欠款人与债权人的法定全名等内容。欠条一般是由欠款人签订,然后交给债权人保管,欠款偿还完毕后再返还给欠款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