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出租住房的收入需要缴纳 增值税 、 房产税 和 个人所得税 。 关于增值税,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税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关于房产税,个人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照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关于个人所得,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房地产税依下列标准及税率,分别计征: 一,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 二,地产税依标准地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三,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价合并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四,标准房地价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