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限制出境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出解除限制出境的书面申请; 2、向法院提供可靠的担保,如保证人保或保证金保; 3、法院对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 4、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应裁定予以准许,并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通知有关公安边防部门。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4、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5、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解除限制出境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的申请申请解除限制出境措施,应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原则、以法院依职权采取为例外; 2、申请人的担保若错误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可能会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当事人在向法院提出申请的同时,应向法院提供可靠担保;申请人拒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其申请; 3、审查法院应对申请是否符合解除条件进行审查;限制出境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身自由,且有时甚至会在国际上造成一定的影响,宜依法从严掌握; 4、裁定与执行经审查,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应裁定予以准许。 5、被申请人的担保。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其限制出境的决定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