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抢注册商标盈利是怎么回事 |
| 释义 | 抢注册商标盈利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一、请求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有哪几种 途径一: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在提出异议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并提交证明其为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途径二:在争商标争议案件中,当事人认为他人已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院第十三条规定的,在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请求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途径三: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级以上的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受案机关经审查认为发生的案件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情形的,报送商标局。从当事人提出'禁止使用'请求之日到商标局作出驰名商标认定,一般最多不超过8个月。途径四:在商标纠纷的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其主张的驰名商标作为抗辩理由或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二、如何对已经注册了的驰名商标进行实际保护 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如下: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三、如何对抢注商标的人提起异议 对抢注商标的人提起异议的方式:当事人应当在初审公告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如果已经被抢注的,则不得进行异议,只能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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