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继承人的债权原则上继承人能够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会随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续享有。被继承人死亡后,确定其遗产的继承人的办法是:被继承人留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赠扶养协议执行;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的,先执行遗嘱;都没有的,按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