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的构成要素: 1、犯罪主体为经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2、过失为主观方面; 3、客体是国家血液制品管理及公共卫生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部门不依规定检测或违规操作,危害他人身体健康。 法律分析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犯罪主体限于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2、主观方面为过失构成;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经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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