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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的区别
释义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的区别如下:
    立法权是国家立法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制定法律的权力。立法权就是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作为立法机关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仅有制定、解释、修改、废止普通法律的权力,而且还有制定和修改宪法以及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
    决定权是对国家重大事项的开展作出决定的权力。在我国,行使决定权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任免权是对重大人事变动的最终决定权力,在中国主要就是对领导干部的任免。
    监督权是对职责范围内进行监督,保证法律、决定等得以贯彻落实。
    立法权和决定权的区别在于,立法权与法律相关是对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除的权利;而决定权是对国家具体事件进行讨论和决定的权利。立法权和决定权是国家机关管理国家行使的重要权利,所以在行使权利时应该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原则,同时还应对权利的拥有者进行监督和制约,保证权利用来为人民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六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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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4: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