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州市水运机电工程专项资质延续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抚州市水运机电工程专项资质延续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当场作出处理; 3、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授权把材料移送至交通运输厅质量鉴定中心; 4、经办人初审材料; 5、科室领导复核; 6、评审结果报区质监分中心领导审核; 7、评审结果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定; 8、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示,合格的是颁发相应的证书。 二、抚州市水运机电工程专项资质延续的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3、《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水运工程专业甲级、乙级、丙级监理资质,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行政许可工作。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水运工程监理乙级企业资质认定、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