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您我要跟村委会撤销葡萄园租用合同怎么写? |
释义 | 撤销租房合同需要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撤销登记备案,填报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出租人、承租人的姓名、证件信息、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姓名、证件信息、户籍地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他们要签合同,但是我之前跟别人也签有合同,我要是再签一份,之前跟别人签的还会不会生效? 要看合同(协议)如何约定才能确定,如果不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办理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如果还是不给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如果承包期限到期,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是必须要退押金的。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成员股权证书村委会遗漏了我妻子的名字,这是否可以弥补 法律分析:农村股权证遗失了是可以补办的,股权户可以向发证单位申请办理补办手续,补办流程如下:1、股权户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补办申请,并提供遗失或者作废的声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材料、证明;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相关材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进行公示;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补办的材料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备案;4、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将信息录入系统,并生成新的股权证编号;5、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打印新的《股权证》,发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新的《股权证》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发放给股权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您好。其他人来我店里做外卖,但要用我的证件作说可以给我写协议,请问这个该怎么写? 一般情况下是卖方编写,然后需要买方的确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便可签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哪方提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双方都能接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我现在揭阳的,揭阳老家老屋权属纠纷,其实是人家要强占我的,想请您帮忙打官司 旧宅基地被他人强占可以先找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请问在工地干活跟老板和承包商没有劳务合同,自已要承担个人所得税吗 公司不交个人所得税是公司的责任。一般情况下,上班工薪族的个税是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的,如果公司没有按期缴纳个税,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责任。因为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得少缴和拒缴。税费在发放工资报酬之前就应由公司财务予以扣除并缴纳。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该内容由 吴朝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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