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院作为经营者,负有对患者进行治疗、护理的合同义务,同时依法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医院不能仅仅告知,还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病人摔倒,例如在走廊铺设地毯、设置扶手,在厕所放置防滑垫等;作出明确警示、提示或说明,消除不安全因素。如果医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尽了其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则可以免除医院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