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企业,聘用劳动者都必须签署劳动合同,用工单位的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