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外地社保迁入需要哪些条件2023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外地社保转移到成都的要求和办理手续。要求包括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并在原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办理手续包括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法律分析 一、外地社保转移到成都的要求: 1.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2. 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 3. 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并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4. 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若符合此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的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 5、与省本级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条“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针对的是个人参保。 也就是说,比如你在外地个人参保,但是你要转回成都,就只能是你户口所在地是成都才能转回来,否则个人参保是无法转入成都的。 二、办理社保转移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接收,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证明》; 2. 参保人员向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证明》和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 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参保人员的信息和相应的社会保险关系及时传递至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 参保人员在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完成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此外,《社会保险法》还规定,参保人员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过程中,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情况,以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为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同时,参保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日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 外地社保转移到成都的要求是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并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办理社保转移需要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同意接收,并提供相关信息,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好转移接续手续,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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