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条件: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办理资料:1、身份证;2、社保卡;3、《职工因病退休审批表》;4、《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5、社保缴费清单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